佩奇和布林写给金融市场的信,铺陈该公司股票公开发行的基本原则,坚持第一号守则是“不使坏”。他们似乎认为’这个观念可以给投资人当头一棒。
Google的创办人在硅谷度过5年,不算长,却也不算短,对于那些就要让他们摇身而为亿万富翁的一般投资人,显然了解甚多。
Google的IPO公开说明书,特别附加一封给股东的“创办人的信”。 这封信洋洋洒洒,长达4千字,用字大胆,公开向华尔街短视近利的文化宣战,挑衅金融市场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信仰。
他们说’ Google不会屈服在华尔街老是要求短期成果的压力之下,不会卑躬屈膝去“管理”它的单季盈余数字,或者给股票分析师“预告”’ 以维持它的股价居高不下。
创办人写道,来自投资人的“外部压力,时常诱使企业牺牲长期的 机会,以求满足每一季的市场期望”。他们显然十分清楚,投资人对于 短期股价利得的关心,远甚于一家公司的长期生存能力。其实,投资人 甚至似乎没有注意到,这两个目标往往相互冲突,结果无意间成了伤害 企业长远发展的‘‘加害人”。
他们又说:“有些时候,这种压力导致公司操弄财务成果,以求达 成单季目标。”他们看得很明白,美国投资人在短视的贪婪之心驱使下, 重视一家企业的外表甚于本质。而且,投资人当然喜欢自认为是一股诚 实和透明的力量。可惜近年来的事实,证明投资人爱听能让他们赚钱的 谎言,讨厌害他们损失不赀的实话。他们也非常擅长于让企业管理阶层知道这一点。
自由投稿作家迈可•李维士(MichaelLewis)在《纽约时报》撰文指出,打开Google搜索引擎,敲进“投资人”(investors)和“企业贪渎”(corporatecorruption),找到的信息,光是谈企业如何诈骗投资人的资料,可能一辈子都看不完。可是打进“投资人”和“Google”,却得到截然相反的结果。
根据李维士的解读,佩奇和布林写给股市投资人的这封信,乍看之下一派天真烂漫,其实不然,因为它给上次的互联网繁荣下了道德上的裁决:投资人其实不是受害人,而是加害人。
李维士指出,这是一种新的见解,甚至可说叫人耳目一新,因为投资人经常被视为可爱的卷毛狗,就算把地毯弄得一团糟,也没人要它负责。结果,投资人总是恣意追求最高的报酬,不担心自己的行动可能产生什么样的道德后果。
他们把钱投入一家公司时,经常抱着这种心照不宣的想法:“让我 尽可能榜回最多的钱。尽管去愚弄消费者、欺骗员工、毒害环境、对公开市场说谎——只要做得够巧妙,不伤害我的投资组合就行。“
等到有一天,市场下跌,惟投资人的贪婪需求是从的某位企业经理人,因为“胡作非为”而东窗事发之后,所有的投资人反而带着不敢相信的神情和不屑的眼光,急着把钱收回来。
直到这个时候(绝对不早也不晚),他们才发现一个全新的观念: 受托运用他人资金的企业人士,应该依照最高的伦理道德标准行事。但 是当然了,他们可是付出惨痛的代价才学到这个教训的。李维士说,这 种虚伪的行为,深植于美国企业的日常生活中。
Google对自己的要求是:股票公开上市后,决心不同于身价200 亿美元的其他大部分公司。由佩奇主笔的“业主手册”说:“艾立克、 谢尔盖和我准备运用与众不同的方式经营Google,将它在未上市时发 展出来的价值观,应用于未来股票公开上市后。”也就是说,Google只 卖股票,不卖灵魂:
“切莫使坏。我们强烈相信,即使需要我们放弃一些短期的利益, 也要对世界做好事。长期而言,这样的公司,对我们会更好——对股东,以及在其他所有各方面,都是如此。这是本公司文化的重要层面,也普遍存在于公司内部。
“假使眼前的机会要我们为了股东的最佳长期利益,牺牲短期的业 绩,我们会掌握那些机会,毅然决然放手一试。许多公司受到压力,必须维持盈余符合分析师的预测。因此,它们往往接受较少但可预测的盈 余,而不是较大却比较难以预测的报酬。谢尔盖和我觉得这是有害的,我们打算反向而行。
“由于我们视这些计划的推行,攸关公司的长期成功,所以会继续把它们找出来。例如,有10%的几率能够长期赚进十亿美元的计划,我们会花钱去做。如果我们放点比较小的赌注,投入看起来非常投机或 甚至奇怪的领域,千万不要惊讶。”
他们对投资人也抱持相同的期许。首先,标购股票时,投资人出的标价太低,固然买不到股票,出太高的价格,又有可能被Google委托 的承销商认为是短线投机客,而将他们的标单剔除。依据标售条款, Google有权这么做。为了确保志同道合的人成为公司投资人,IPO是通 过“电子标售”的方式处理,以公开投标为基础分配股票。这符合Google 强调的社会责任模式:禁止某些人优先于其他人配得股票。
布林和佩奇对于从IPO捞取高价不感兴趣,进而苦口婆心,奉劝得标的投资人:投资Google应该看远不看近。荷兰式标售法的设计用意,正是在于避免上市交易后价格暴涨,引诱得标投资人抛售持股,迅速获利了结。
理论上,荷兰式标售法是借所有投标者的集体智慧订定价格,因此公开市场交易首日价格大涨的可能性大为降低。这和华尔街投资银行刻意压低IPO价格,以致于交易首日,互联网股票价格往往激涨一倍或两倍,给机构客户和大户制造迅速出脱持股的机会,赚得暴利的情形截然不同。
Google警告投资人’不要指望IPO之后股价立即应声上扬。它表示,以标售的方式发行新股,可能会出现一种叫做“赢家的诅咒” (winner’s curse)现象,也就是万一投资人将Google的IPO价格喊得太高,一旦股票开始交易,价格有可能暴跌。
从发行公司和长期投资人的角度来看,股票最初的订价最好能够反映真实的需求,然后看着价格随发行公司达成经营目标而与时俱扬。事实上,两位创办人语气中流露他们不能信赖公开市场之意,甚至不惮其烦,强调他们并不是为了钱才公开上市股票。
佩奇和布林说:”我们提醒标购成功,获配A类股票的投资人,要有股票发行之后不久,投资价值显著下挫的心理准备……期待我们的A 类普通股开始交易后不久就能获利的申购人,可能大失所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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