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迪•贝希多斯海(AndyBechtolsheim)和大卫•伽利顿两位合伙人于1996年以约2.5亿美元的价码,将硅谷一家新创企业卖给思科系统公司之后,又做了一次聪明的选择,在佩奇和布林刚起步的时候,投资20多万美元于Google,押中了高额彩金。
贝希多斯海是Sun的共同创办人,在Google的IPO赚进叨719 680美元。佩奇和布林的斯坦福大学老师伽利顿卖掉340 4¾股,收进28 937 060美元。他们手上还握着庞大的老本:贝希多斯海剩余的Google股份,价值276 477 120美元,伽利顿则有260 433 540美元。
贝希多斯海可说是Google的催生者。1998年夏天,布林和佩奇终于下定决心,准备自行成立网络公司,经营搜索业务。设立公司需要资金,学校的顾问邀他们和贝希多斯海在斯坦福校区共进早餐。
贝希多斯海当时是思科系统的副总裁,和佩奇、布林约在他们都认识的伽利顿家里见面。伽利顿是斯坦福的电脑系统设计教授,也是葛雷尼特系统公司(Granite Systems)的共同创办人。
同样毕业于斯坦福的贝希多斯海,一向高瞻远瞩。他用Google试查了几笔资料,对它的基本概念折服不已。虽然他有兴趣,却因为急着赶往另一个地方,没时间继续听下去。谈了不到30分钟,说他没时间了解所有的细节,马上冲回保时捷(Porsche)轿车,坚持开一张10万美元的支票给他们,抬头写Google Inc.,而这时Google还没正式成立。为了兑现支票,佩奇和布林只得赶快登记公司,Google就这样诞生了。
《福布斯》杂志的2004年美国400富豪名单上,提供种子资金,促成Google创立的贝希多斯海也在榜上,财富10亿美元,排第278名,远远不及布林和佩奇的40亿美元。风水轮流转似乎不必等上30年。
Google的股票上市公幵说明书列出投资金额较少的个别投资人,包括芝加哥的影评人罗杰•艾伯特(RogerEbert)。他在IPO卖出171 615 美元,仍握有价值180万美元的股票。
这些早期的投资人以每股不到10美元的价格买进股票,获有10 倍左右的利润。现有股东在IPO出售的股票,有一大部分,当初是以可转换优先股或认股权的形式买进的,每股不到1美元,获利吏高达将近100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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