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林是Google最年轻的高层主管和董事,年仅30岁’比另一位共 同创办人佩奇稍小。科技背景出身的这两个人晓得,需要借重经验丰富的领导人,才能把Google带进下一圈的跑道。
他们看上Novell公司(Novell Inc.)的前CEO史密特,目的是找 个“成熟大人监督”,将一些经验带进Google的高层管理团队。
史密特拥有电脑科学博士学位,先接下布林的董事长一职,再接下佩奇的CEO职务。布林和佩奇分别改任技术部总裁与产品部总裁。即使如此,布林和佩奇继续“问政”,形成“三头马车”。
表面上,布林、佩奇和史密特组成‘‘三人执政团”。事实上却绝非如此。《商业周刊》说,这是一家由创办人主导的公司,公司里面每一 项重大的决策,布林和佩奇都握有否决权。
CEO史密特等经验丰富的高层主管,以及柯伯高拜的约翰•杜尔 (JohnDoerr)和美洲杉资本的迈可•莫里茨等董事,都像众星拱月般, 在两位年轻人身边扮演辅佐角色。
根据三人执政团”的结构,没有一位高层主管明显握有控制权。 现年49岁的史密特,形容自己比较像是首席运营官(chief operating officer),而不是首席执行官。决策是由三个人讨论后定案。创办人擘画 Google所走的路,并在策略和技术行动上行使否决权。
史密特表示,这种“合议制”管理结构,有时虽乱,运作起来效果很好。这样的方式,结合了佩奇和布林的科技特长,以及他本身的营运 经验。他告诉《商业周刊》:“我们试着合为一体运作,因为携手合作, 可以做出更好的决策。如果只有你一个人必须做非常困难的决策,那可是十分孤单。”
他将Google和雅虎、网络拍卖巨人eBay相提并论:创办人塑造策略构想,但不挂CEO的职衔。“我尽己所能,让它成为由创办人引领的公司。其他大部分高科技公司都是这么做的”。
一般认为史密特不是杰出的构想家,但是这个领域,佩奇和布林不 需要帮忙。他们要的是一个成熟的经理人,能够带领Google成为一家 赚钱的企业,就像雅虎的前董事长兼CEO提姆•库格(TimKoogle), 从年轻的创办人手中接下经营重担那样。
史密特上任后三年来,一直保持管理结构停留于原状,两位创办人 也毫不避讳地发挥影响力。佩奇和布林在“业主手册”中,坚持Google 将继续以两位创办人和CEO史密特组成的“三头政治”方式运作。
《商业周刊》说,这是十分不寻常的结构,有些管理专家认为可能 妨碍员工人数超过两千的这家公司采取果断的行动。两位创办人不以为 然,在“业主手册”中表示:“我们三个人的共同判断,以及增加投入 的心血,对Google大有助益。”
在嘻笑欢闹的环境中照顾小孩的收入从来没有那么好过。2002年, Google曾以每股30美分的行使价格,授与史密特认股权。2004年8月, Google办理股票公开上市时,史密特以衍美元,卖出持股的2.5%,进 账31 362 025美元,仍拥有价值1 223 118 975美元的股票。14
2003年,两位创办人的年薪各为15万美元,红利206 556美元。 史密特年薪为25万美元,红利301 556美元。另据《福布斯》(Forbes) 杂志2004年9月底发表的美国四百富豪名单,创办人各以40亿美元的 财富同列第43名(详见结语),史密特排第165名,估计财富净值为15亿美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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