莫里茨慧眼别具

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,千里马常有,而伯乐不常有。两位“伯乐”,并没有因为佩奇和布林洒脱不羁的非正规观点而打退堂鼓。

这两个人,一位是美洲杉资本公司(Sequoia Capital)的合伙人迈克尔•莫里茨(MichaelMoritz),另一位是柯伯高拜公司(Kleiner Perkins Caufield&Byers)的管理合伙人约翰•杜尔(JohnDoerr)。

近代金融史上,极少创业投资家像莫里茨那么出色。现年49岁的莫里茨,在加州门洛帕克的创投公司美洲杉资本己经待了 18年之久。他至少在世界上最著名的两家互联网公司——雅虎和Google——还默默无闻、没有多少人愿意投资的时候,慨然出资支持它们,也因此赚 进可观的利润。

1995年,美洲杉是雅虎的主要投资人,1999年,投资Google再度挖到金矿。美洲杉投资Google的时候,Google还不满周岁,员工不到12人,莫里茨却慧眼独具,看出那是网络搜索界的一匹黑马。

《纽约时报》弓丨述另一位创业投资家、新业公司(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)的合伙人史都华•欧瑟普(Stewart Alsop)的话说:“我们不会投资Google。”,理由是“我们没办法像柯伯高拜或美洲杉那么不按牌理出牌”。

欧瑟普指出,几年前,他和莫里茨曾经准备投资一家叫做X.com 的公司。过了没多久,消息传来,说除了创办人,全体员工集体辞职。欧瑟普没有继续做这件案子,莫里茨却照旧投资,也替公司赚进一大笔钱。X.com后来和付友(Paypal)合并,付友又被eBay买下。

‘‘我在无数的交易上和莫里茨竞争’却一直搞不懂他的做法,”欧瑟普说。“我不清楚他到底是怎么决定投资的’真的叫人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。”

欧瑟普或许应该看看莫里茨接受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电视访问内容。莫里茨选择投资对象,其实有他独特的一套牌理。

要怎么做,才能成为下一家Google、雅虎、苹果电脑、思科系统,在莫里茨看来,答案很简单。他说:“这些公司的创办人做了他们认为对自己有用的事情。接下来,最后,或许由于巧合,也或许是意外,他们发现自己想要使用而做出的产品或服务,其他许多人也很感兴趣。”

CBS.MarketWatch.com 的编辑班碧•弗朗西斯科(Bambi Francisco) 说,在五岁多的Google准备公开发行股票之际,莫里茨的见解显得格外贴切。Google的两位创办人表示,创立一家公司的目标,是以实用的产品服务大众’不是把一家公司的远景卖给举国的赌徒。

苹果电脑公司的创办人也像莫里茨所说的那样,之所以积极投入研发电脑,正因为他们和朋友喜欢玩电脑。莫里茨说:“我想,10或15年后,他们和其他任何人一样,都会惊讶于发现一种兴趣、嗜好,或者为自己量身打造的东西,竟然演变成庞大的个人电脑事业。雅虎和Google的创办人,情形当然也相同。”

总而言之,“我晓得这话说起来枯燥乏味,听起来陈义过高,但是整体而言,如果有人发展出来的服务或产品,为顾客做了一些有用的事情,而且,,顾客多不胜数,那么一切将很不错”。这样的公司,他当然乐于投资。.

他说:“我们试着寻找一些特征。我们设法研究顾客不管是消费者,还是企业顾客是不是有某种需求。研究之后,我们选择投资的公司,似乎能够解决正在酝酿中的问题。那不是大家十分清楚的问题,而是正在酝酿之中,而且只会愈滚愈大的问题。,,

莫里茨冷静沉着、讲话有条不紊。关于创业家或企业高层主管的特质,他说,他不喜欢想要一夕致富的人;企业家必须懂得谦卑和节俭。

2000年,在互联网荣景如日中狡际,他曾经写雖么一段文字:“如果一开始EM得傲慢自大,那种习气不可避兔就会麵到公司。要是节约、信心、谦卑,雖产品劍艮务的渴望,在构想执行之初露出来,那么这對寺质会S4A企业的精神之中。如果从一开始,公司里面只有 才华有限的工程师,他们倉繊用的从也会是泛之辈。“

莫里茨表示,如果不是创业投资家,他会是艺术家。艺术家和创业投资家很像,总是想要创造由各种可能性构成的一个世界。他们或画或描或写,作品先对他们代表某种意义,等到商业化,真正的奖赏和实际持续长久的满足,来自它带给别人的意义,钱只是副产品。这一点,和佩奇、布林的见解相近。

注:本文由深圳谷歌推广编辑,是一家google代理商,专提供谷歌推广,官方网址:http://www.google-guge.com

This entry was posted in google成功的经验.

发表评论

电子邮件地址不会被公开。 必填项已用 * 标注

*

您可以使用这些 HTML 标签和属性: <a href="" title=""> <abbr title=""> <acronym title=""> <b> <blockquote cite=""> <cite> <code> <del datetime=""> <em> <i> <q cite=""> <strike> <strong>